陈冠希“艳照门”事件尚无定论,山东烟台的“艳照门”事件已有了结果:烟台男子袁某失恋后,报复女友的母亲:网聊诱女友母亲“上钩”,与其发展成情人关系,偷拍“艳照”,以公开个人隐私为要挟,勒索三万元。莱山区法院日前宣判: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失恋男设计报复
据《烟台日报》报道,袁某是莱山区农民。两年前,袁某认识了小红。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发展成男女朋友。后来,袁某和小红又一起到汕头市打工,相互间的感情日益升温。后来袁某因故回烟台,两人分居两地。
时隔不久,小红经常让袁某往她银行卡里打钱。后来,袁某查实,小红又交了男朋友。 失恋的袁某感到自己受了欺骗,非常气愤,心生报复。
勾引女友母亲
袁某决定,报复小红的母亲。袁某与小红处朋友时,得知小红的母亲也是一个网迷,特别喜欢网上聊天。他决定以此来引诱小红的母亲。2007年8月,袁某通过以前小红用过的QQ号找到了小红母亲的QQ号。他把小红的母亲加入QQ好友,用网名“伤心的泪”开始和其聊天。
小红的母亲年近50岁,退休前在一事业单位工作,网名叫“梦”。她虽然已近知天命之年,但是退休在家后无所事事,心里空虚无聊,整天在家里泡在网上寻找精神寄托。
袁某和小红的母亲天天在网上聊天。袁某还编造了一个假名,告诉小红的母亲他叫袁鹏翔,在烟台到大连的滚装轮船上工作。两人在网上聊得甚欢,很快成为网上知己,并互相留了对方的手机号。袁某还经常打电话或发短信说一些暧昧的话,试探小红母亲的反应。小红母亲没有表现出什么反感。袁某心中暗喜,胆子越来越大。
手机偷拍艳照
小红的母亲2007年10月21日上午突然给袁某打来电话,说她到烟台了。袁某兴奋地说要跟她见个面,并告诉她坐10路公交车到烟台大学门口。
网上的“好友”终于在现实生活中见面了。小红的母亲保养得不错,虽然年近五十,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得多。而21岁的袁某浑身散发着青春气息,让追求浪漫的小红母亲心旌摇曳。
两人一起打的到了一家川菜馆,吃了饭,又喝了点酒。袁某跟小红的母亲说,要带她去自己村里转转。袁某将小红的母亲带到一家小旅馆,谎称那是他住的地方。袁某依“计划”行事。而小红的母亲却被蒙在鼓里,不知掉入陷阱。袁某趁小红的母亲去洗手间的机会,偷翻她的背包,并把她的身份证拿了出来,装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两位“知己”互相说了许多情意绵绵的话,借着酒意发生了性关系。其间,袁某用手机偷偷拍了小红母亲的许多艳照。当天下午,小红的母亲坐车回了莱阳。
要挟敲诈勒索三万
当天晚上,袁某给小红的母亲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有东西在自己这儿。小红的母亲大吃一惊,这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不见了。她问袁某想干什么,袁某让她好好想想,等她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再跟他说。
袁某2007年10月22日给小红的母亲发短信。他把小红和其父亲的手机号码都发给她,问她知不知道这是谁的号码,以此恐吓。小红的母亲不知道袁某跟女儿的关系,十分害怕。
袁某又给小红的母亲打电话,让她“出点钱摆平”,并给她一个银行账号。
从以,袁某经常给小红母亲发短信,打电话,逼她往账户上打三万元钱,还说要发快件给小红父亲和小红,以此来要挟。然后,袁某又把小红母亲的身份证和一些淫秽图片通过QQ发给她,称要发到网上公开。
小红的母亲不堪其扰,2007年11月4日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法院近日判决,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