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日报讯(记者 张文骐) 最近,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设立“农圣文化奖”的决定》。两个文件指出,要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努力打造文化名市,建设文化强市,推动寿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立健全全市、镇(街道)两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市级加快建设文化中心、蔬菜文化博物馆、体育公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到2010年,所有镇(街道)建成设施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所有行政村(社区)建成标准化文化大院或社区文化中心。
《关于设立“农圣文化奖”的决定》提出,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拿出600万元,设立“农圣文化奖”,作为全市文化建设的最高综合性奖项,奖励在寿光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文化人才、企业和作品等。“农圣文化奖”设重大成果奖、单项成果奖、重大活动和突出贡献奖三大奖项。同时,对在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适时设立文化功勋奖。“农圣文化奖”作为我市文化建设的常设奖项,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由市委、市政府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奖金和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