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开设特色班需批准 订阅教材应自愿
3月6日,城区的一位赵先生来报社反映,孙子今年4岁,在市直机关幼儿园上学,开学后学校要求订一种英语教材,但上学期的教材还放在家里,几乎没用,“教材近200元,孩子几乎没学过,今年能否不订了?”
记者看到赵先生带来的英语教材,包装上为“洪恩幼儿英语”,里面有磁带也有光盘,图文并茂。记者为此采访了市直幼儿园的张园长,据介绍,幼儿园确实开有幼儿英语特色课程,也有部分教材,“教材分为两种,一类在学校里学习,由老师带领讲解;另一类为‘分享读物’,需要带回家由家长辅导。”她说,赵先生说的很可能是“分享读物”,这类教材学校并未强制征订,为了给幼儿营造一个学习的氛围,学校推荐了此教材,“没有订新教材的孩子,可以借阅高一级的旧教材使用,学校并不干预,学校还要求家长填写‘回访单’,以随时掌握孩子的学习情况”。对于教材的使用方法,在“家长开放日”上,学校都会向家长演示。
市教育局托幼办介绍,幼儿园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开设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的,需要经过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不能给学生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得有“小学化”和“学科化”倾向,严禁在幼儿园从事违背教育规律的实验和活动,像珠心算、写字等课程不得随意在幼儿园开设。市直机关幼儿园在师资力量和硬件配备等方面已经得到上级教育部门的认可,同意其开设英语特色班。教育局工作人员说,作为推荐阅读教材,教育部门不作要求,学校也不得强订,应与家长沟通好。